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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2023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共对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4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9人;全年共查办留置案件347起,其中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120起,提级查办留置案件227起,上述相关数据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表明国资央企领域反腐力度明显加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 自2020年以来,中央纪委全会连续五年把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二十届中央第一轮集中巡视30家中管企业,有力释放严的信号。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聚焦重点、纵深推进,办案力度明显加大,推动国资央企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指导督促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把办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实“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经常听取有关案件情况汇报并给予具体指导,对重大案件加强督办、协调、把关。
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紧盯国资央企领域的腐败重灾区、反腐败薄弱点,聚焦关键人员、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施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在行业内产生了较大反响,反腐败领域进一步深化拓展。
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坚持从国资委机关查起,果断查处国资委成立以来第一位在职厅局级“一把手”夏庆丰,以及5名管理局系统局级干部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赵平、范集湘、孙洪水等15名“一把手”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