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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锐财经)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有关负责人结合《意见》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意见》,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加快落实本次《意见》,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意见》具有4个主要特点
谈及此次发布的《意见》,陈春江表示,总的来看,《意见》具有4个主要特点——
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等。
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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